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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背后的问题:发生事故如何明晰权责?(2)

2017-05-21 08:36:12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近两年,各地小学生骑共享单车出事故的案例也见诸报端,甚至小学生驾驶共享汽车发生的惨剧也在上演。

如何分责?是个难题

一个更加受关注的话题是,开共享汽车肇事后究竟谁来买单?

记者采访的律师认为,上文中大学生驾车肇事案情节相对清晰,但也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面临的错综复杂局面。

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对此案进行了深入剖析。在他看来,共享汽车不同于共享单车,法律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有着严格要求。

“就车辆驾驶而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就不具有驾驶资格。”杜伟解释,本案中,肇事司机驾照已被扣完12分,显然不再具有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除要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外,还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杜伟认为,在本案中,尽管肇事司机向朋友借用账号,但共享汽车的租赁关系仍建立在平台与其朋友之间,其朋友应对肇事司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进行审核。该用户未尽审核之责,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除罚款之外也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共享汽车租车公司有没有责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租车前,共享汽车租车公司未尽到对驾驶人资格的审核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杜伟进一步解释,根据肇事司机提供的车况情况,如果事故是汽车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同样应由租车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若车辆本身没有质量问题,租车公司也尽到了审核义务,事故是驾驶人酒驾、毒驾、违法行车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应由驾驶人一方承担。如果车辆有相应的保险,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理赔。在事故造成他人重大伤亡,而驾驶人又没有相应的赔偿能力的情形下,租车公司可垫付一部分费用,随后再向驾驶人追偿。

“当前共享汽车事故损害的法律责任仍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杜伟坦言。

更多受访律师指出,汽车使用中,难免出现单车事故、行车剐蹭。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但如何判定责任分配?基于共享汽车随取随用随还的特性,如何追责到事故发生时对应的用户?这些皆为共享汽车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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