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业内:有人为避税设信托基金时倾向于海外离岸信托(2)

2017-05-16 09:33:17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与高小琴选择在香港设立信托不同,据麦经理介绍,香港大部分富豪甚至有一些内地人士在设立信托基金时,更多倾向于海外离岸信托。比如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地,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合理避税。此外,富豪们将分散的家族股权集中后注入一间离岸投资公司,以其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可以防止控股权分配给众多家族成员被稀释之后,遭遇其他财团的狙击。最终的目的还是保护家族利益,让其能够更好地传承。比如,香港的长江实业(李嘉诚家族)、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和英皇国际(杨受成)等集团,均在多年前已成立并通过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高小琴的信托基金能被追回么?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内地人士也开始选择成立相似的信托基金。据专业人士介绍,家族信托基金具有非常特别的独立性。因为其将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后,就意味着这笔钱独立存在,不会因为离婚、债务追偿尤其是意外死亡而受到影响。因此也有不少人出于财产隔离的目的选择成立信托基金。

2015年,龙湖地产掌门人吴亚军宣告与丈夫蔡奎解除婚姻关系。吴亚军曾在胡润女富豪排行榜中名列首位,旗下的龙湖地产时值764亿港币,夫妻二人共同持有71.97%的公司股权,这意味着500多亿港币的身家分割。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分割并没有引起任何纷争。原来早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丈夫蔡奎便已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离婚后,吴亚军和蔡奎分别通过信托公司持有龙湖地产23.4亿股及15.7亿股股份,龙湖地产的股票几乎没有遭受任何波及。

也就是说,在高小琴的案例中,即便这笔信托基金是由高小琴名下的山水集团出资成立,但是由于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的特性,根据相关条约,当企业、个人破产时,信托资金并不会像股票、存款、债券一样被冻结,也不能要求受益人以信托资金来偿还债务。高小琴的这一部署,可谓深思熟虑,未雨绸缪。

那么,高小琴的这场“斗智”是否一定十拿九稳?那可未必。北京诚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玮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此外,《信托法》中同样规定,有效设立信托的前提是财产合法、目的合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