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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黄绿”预警政府债务 五年内消除“高风险”

2017-05-14 18:30:1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杭州5月14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债务率作为预警风险指标,定期通报债务风险情况,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指出,对地方政府债务率高于100%的市、县(市、区),作为高风险地区,进行红色预警;地方政府债务率处于95%(含)-100%的市、县(市、区),作为中风险地区,进行黄色警示;地方政府债务率低于95%的市、县(市、区),为绿色安全的低风险地区。

而且,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全面评估风险状况,定期排查风险隐患。

根据“预案”规定,高风险地区要在5年内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降低到警戒线(100%)以内。未降到警戒线以内期间,不予增加地方政府债券。

(责编:朱江、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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