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已与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截至2017年4月,教育部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其中包括24个“一带一路”国家,此举进一步强化了我国与其他国家教育的互联互通与合作。
此外,2017年4月,教育部与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青海,青岛等六省(区)、市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2016年9月以来,教育部先后与甘肃、宁夏、福建、贵州、云南、海南、新疆、广西等8省(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7年,为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预热,教育部将推进与剩余战略节点省份的签约工作,全面搭建省部共建合作推进平台。
2、文化部:出台行动计划 绘就“一带一路”文化建设路线图
2017年1月,《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公布,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绘制了路线图。行动计划具体包括“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等12项子计划。
3、国家发改委:会同13部门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4、保监会:支持险资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PPP项目
2017年4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推动保险业全方位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意见指出,保险业要充分认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保险业姓保”,积极服务大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保障需求和融资需求,努力使保险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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