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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扩大开放新政密集出台 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将形成

2017-04-24 17:57:2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支持外资企业参与PPP,申请服务业发展基金

地方版扩大开放新政密集出台

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将加速形成

地方版扩大开放新政迎来密集发布期。近日,湖北、江苏、福建等地出台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新政,包括支持外资企业进入医疗养老等服务业、申请服务业发展基金,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这是继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之后,地方掀起的新一轮开放热潮。

湖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湖北自贸区范围内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值得关注的是,湖北的实施意见中还首次明确鼓励外资参与湖北PPP项目建设,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福建省日前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也提出,支持外资参与福建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享受福建省关于PPP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

突出产业升级导向和创新要素的引进,进一步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也是地方版扩大开放新政的一大共同特点。

例如,作为传统的外商投资大省,江苏省将打造吸引外资的“强磁场”,明确支持外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探索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省科技计划项目。

知名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该省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将给予财政支持。

湖北省也提出,对新设立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新建的外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给予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同时,鼓励外资在湖北省内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在进一步扩大开放方面,服务业成为各地开放的重点。江苏等多地均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等。

此外,对外资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是地方版新政中都提及的重点。例如,福建省提出,对外资企业科研创新、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建设、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等,确保同等享受、优先办理,未经法律授权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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