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支持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
盘活闲置资金万亿元
■本报记者 傅苏颖
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长,对银行贷款的占用时间长,另外,银行自身也面临去杠杆的外部环境影响,因此,通过实施资产证券化一是可以解决银行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问题;二是可以让银行长期投向基础设施被占用的资金变成现金,并可以投向新的项目,为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升级换代、创业创新类的项目配置更多的资源。
厚生智库研究员赵亚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基础设施投资资产证券化进展顺利,将会盘活全国数以万亿元计的闲置资金,甚至可以吸引大量的海外资金,将极大的推动国内基础设施投资。目前国内基础设施投资有很多PPP项目,有民间资本参与,也有地方政府参与,信用较高。如果能从这些PPP项目中挑选回报率较高的进行证券化,将可以大大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
赵锡军表示,《意见》提及的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既包括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也包括商业银行此前已贷出去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但就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来说,需要区分哪类资产可以进行证券化,由于PPP项目包括政府的权益资本、民间权益资本以及借贷资本,因此,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应优先考虑将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而民间资本和政府资本尤其是政府资本进行证券化,须视政策发展情况而定。因为基础设施的核心在于政府资本作为母资本来撬动民间资本投资,因此,政府资本被证券化会对民间投资不利。
对于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赵锡军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了解清楚哪类信贷资产更适合进行证券化,资产的所有者,即银行是否存在流动性压力,是否有资产证券化的内在需求;其次是把握资产的风险程度;再次是需要了解资产在银行的集中度风险情况;最后,对政策鼓励的产业进行证券化,有助于腾出资金,加快资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