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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责任在谁 专家解答

2017-03-30 11:13:3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过去一周,用户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意外的案例集中被爆出。继首例共享单车用户受伤索赔之后,上海一名不满12岁的小学生在骑行中发生意外身亡。有机构近日做了调查,近一半参与调查的网民对共享单车的安全性表达了负面情绪。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方需要担责吗?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运营方有责任限制吗?

3月中旬,33岁的杭州市民吴先生,骑行小鸣单车时车把手突然倾斜,摔倒后导致脑梗,目前仍在住院治疗。当事双方就就诊费用等问题仍未达成共识,最终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吴先生介绍,“费用截止到今天是一万八左右,第一次的费用我自行垫付,第二次是我家人极力要求他们才付的,付这个钱是因为有责任认定因素,但他们付了一万块钱后,说这事儿他们不负责,要打官司。”

共享单车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这已经不是第一例。1月28日,北京的冯先生在使用ofo时,因车辆刹车失灵,导致面部着地,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受伤严重。冯先生因不满保险赔偿,将ofo运营方诉至法院,被认为是首例共享单车用户索赔案。代理律师唐中成说,在媒体关注之后,ofo与他们取得了联系,希望能够达成和解。“调解可以,但我们要核算一下调解金额,能否最终达成和解还是未知数。”

以ofo为例,应对意外人身伤害的做法是给用户上保险,一类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一类意外身残、身故赔偿,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赔偿。唐中成担心,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索赔难题会愈发凸显。共享单车的运营者不会轻易地赔付,一般公民个人向保险公司去索赔难度非常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李显东说,目前此类案件主要还是依据《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处理。他认为,进入诉讼程序之后,用户维权依然存在难处,单是用户需要举证自己是在骑行中受的伤就有难度。“共享单车出租自行车,按租赁合同的传统要处于适租状态,但去租自行车的人本身也有注意义务不够的责任。目前,在法律规定、甚至规范性的规定不详尽的情况下主要是打证据。有没有损害,可以有医院证明,牙是不是在骑自行车过程中摔掉的,必须拿出证据来,这些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到了法庭很难。”

一个更加亟待关注的问题是,如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尽管法律规定12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但现实中,无论是从技术手段还是管理模式上,运营方并没有能够有效阻止未成年人骑行。造成意外该谁负责?

今年2月初,深圳一位13岁左右的男孩因找到未上锁的ofo单车,骑行后发生车祸骨折。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教育局以及摩拜、OFO、小蓝、小鸣四家共享单车公司随后发布共同声明: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共享单车。这一年龄的划定,有法律依据。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敏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

堵住这部分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第一步,是新用户注册时认证。小蓝单车公关负责人吕明介绍,公安有一套专门的认证系统,我们会跟公安系统来限定这个事情,身份证的信息(显示)他是十二岁以下的用户,不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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