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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与东部,对口咋牵手?(政策解读)

2017-03-22 17:09:42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制图:张芳曼

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了三省四市的对口合作关系,并对具体开展对口合作提出了4个方面共18项任务。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合作现状等因素

去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提出组织东北三省与东部三省、东北四市与东部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目前相关省市已基本完成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下一步将进入各自报批阶段。

三省四市互结对子,具体对应合作关系是如何确定的?周建平表示,这是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及地方,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确定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很多省市此前就已经具备了非常良好的现实合作基础,比如在辽宁省发展的苏商有20万人之多,规上企业2万多家,在江苏发展的辽商也有10多万人。”周建平也提到,结对子并不是排他性的,政府搭建合作平台,三省四市之间也可以多方合作,寻求发展机会。

从整体上来看,对口合作关系有很强的互补性。据发改委分析,东北地区主要有工业基础好、资源丰富、发展空间大、科研能力强、区位优势突出、农业基础好等优势,东部地区优势主要在体制机制、资金、要素市场方面,此外民营经济活跃、适应市场变化能力突出、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强。方案提出,对口合作省市要发挥各自优势,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实现南北联动、协同发展。周建平表示,在对口合作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不仅是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也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就是因为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发挥对口合作省市的比较优势,要达成两个目标,放大优势,做到1+1>2;补齐短板,做到1+1<1。

周建平说,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开展对口合作是一种区别于对口支援(帮扶)和扶贫的新型跨地区合作模式。在政府引导带动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生产要素和产业有序、科学转移,吸引更多的项目、投资在东北地区落地。

五方面对标,既有“硬合作”也有“软合作”

方案重点引导对口合作省(市)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创新创业水平和搭建合作平台载体等四个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其中,对标先进经验做法、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方案明确,主要推动双方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对内对外开放等领域开展合作。周建平表示,之所以强调这些领域开展合作,因为东部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投资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推动东北地区向东部地区学习借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比如民营经济方面,全国工商联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排名,东北入围的只有10家企业,浙江和江苏、广东省都有近百家。”

周建平介绍,对东北来说,目前关键是通过和东部地区对标,来发现自己的不足,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对标学习。首先,学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多地利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保证经济良性发展,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大力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内生动力。其次,学思想、转观念、换思维,通过干部互派、相互挂职和定点培训等方式,加快东北地区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再次,学习如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努力将东北的冰雪、森林、矿产等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来促进发展。第四,学习如何运用灵活的现代营销网络和营销模式,把东北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品推送出去,更好地开拓市场。最后,学习如何打造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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