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3月16日电(记者 刘姝君)以“1元体验”为诱饵,结果忽悠、强制顾客消费3万多元。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曝光这起诱骗消费典型案例,警示消费者提高对诱导式消费的警惕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2016年10月,福建省连江县可诺丹婷美容店工作人员以“1元体验”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刘女士进店进行面部护理。美容师在为其做面部护理时反复强调“做1次没有效果,半年内要做24次才有效”。在美容师的软磨硬泡下,刘女士只得刷卡2000元办理了面部护理半年套餐。
之后,该店经理又游说刘女士体验“淋巴排毒”项目。刘女士本以为体验免费,谁知事后该店又要求刘女士支付880元体验费,并以套盒已打开为由,要其办理“淋巴排毒”套餐,否则要支付几千元买下套盒,且忽悠刘女士不做淋巴排毒会得癌症,无奈之下刘女士刷卡9520元,办理了30次的淋巴排毒套餐。
不久,该店“区长”又游说刘女士购买3套内衣,刷卡付款7460元。之后,该店经理又向其推荐塑形衣。刘女士表示没有钱,该店经理直接用刘女士的手机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转账支付14400元。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本案中,美容店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夸大美容效果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经多次调解,由美容店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退还余款项及借贷平台的相关费用共计32917元。
消委会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参与各类预付式消费前,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