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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吹响鞍重股份索赔号角

2017-03-13 18:14:31    金陵晚报  参与评论()人

□金证券记者 陶炜

2月26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证监会公布有影响力的案子,包括忽悠式重组、忽悠式并购。

3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查办了一起涉嫌以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为手段,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当天,证监会对鞍重股份(002667)和九好集团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出炉。

《金证券》“易索赔”频道记者注意到,自鞍重股份被立案调查开始,公司股价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大幅下挫,而上证指数在这一时间段内则处于上涨状态。

盖子揭开索赔启动

根据证监会通报,在九好集团借壳鞍重股份的过程中,九好集团为实现重组上市目的,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了大规模、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虚构业务、虚设客户、虚签合同、虚减成本、虚构存款等手段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

具体而言,九好集团在2013年至2015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金额达2.65亿,其中,这三年虚增的营业收入金额占其披露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93%、27.65%、38.49%,相应的三年虚增利润是2.55亿元,占其披露的利润总额比例的53.37%。此外,调查还发现,九好集团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2016年4月23日,鞍重股份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了重组对象九好集团最近三年主要的财务数据,因这些数据涉及九好集团提供的虚假信息,证监会认定,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称,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 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由于证监会的处罚,此前由于虚假陈述而损失惨重的投资者们获得了索赔的权利和法律依据。那些在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且在2016年5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 的邮箱参与《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工作时间可拨打025-84686587、84686577咨询)。

投资者损失惨重

在鞍重股份的忽悠式重组过程中,公司股价经历了过山车式的暴涨暴跌,从抛出重组预案前的23.78元飙涨至87.78元,涨幅达269%,而后又从87.78元跌至如今的26.38元,跌去70%。其中,自2016年5月27日公司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算起,公司从被调查前的40.40元/股仅用了九个交易日就下跌到28.10元/股,跌幅超过30%,而上证指数同期上涨约为2.5%。在这一过程中,投资者损失惨重。

法律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在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且在2016年5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其损失与九好集团虚增业绩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可向九好集团提起索赔,也可要求鞍重股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鞍重股份3月3日公告,郭丛军在借壳预案披露前从实际控制人杨永柱手中购得的5.15%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目前来看,鞍重股份业绩预期并不乐观。根据业绩预告,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腰斩,营业利润亏损2369万。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2212万,同比下降4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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