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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男子涉内幕交易被FBI带走 买1股赚2900万美金

2017-02-15 14:47:00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美国是世界公认的在内幕交易监管上最有效率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仍然有人为了利益不惜以身试法。近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官网就披露了一起涉及中国籍男子的内幕交易案。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查询到的相关起诉书复印件显示,涉案男子名YinShaohua(英文名Michael),此前间接通过五个中国籍人士名下的美股经纪账户,累计持有超过5600万股梦工厂(DreamWorks)股票,这五个中国人中包括了YinShaohua年近80岁的父母。当康卡斯特公司收购梦工厂的消息公布后,后者股价在两个交易日内暴涨47.3%。

SEC称这五个账户合计从梦工厂交易中获利约2900万美元。起诉书同时指出,不仅梦工厂,上述账户对58同城、携程旅行网及巨人网络3家中概股的投资也疑点重重。

内幕交易细节首度曝光

根据起诉书,这名Yin姓男子在2016年4月4日~25日,通过名义上由住址位于中国北京的五个美股交易账户,持有大量的梦工厂股份,经查,前述5个账户全部由Yin本人控制,五个账户持有人中包括了Yin的父母。

在4月的上述三周里,这五个账户分别买入约215万股梦工厂股份,五个账户累计持有梦工厂交易总量的16.9%,持有该股的加权平均成本为26.25美元/股。要知道在4月4日之前,这些账户从未交易过梦工厂。这五个账户的持有人分别是两名年迈的退休人士,一名电气公司雇员,一名教师及一名自然资源经理。

直到4月26日收市,市场开始流出梦工厂将成为康卡斯特公司潜在收购标的的传闻,该消息在当时被首次公开报道。两天后,即4月28日,康卡斯特和梦工厂联合宣布:康卡斯特将以41美元/股的价格收购梦工厂。

市场对此反应迅速且剧烈——从4月26日到4月28日,梦工厂股价累计上涨了47.3%,从27.12美元/股蹿升至39.95美元/股,累计算下来,这五个账户从梦工厂交易中获利超过2900万美元。

 

起诉书称,上述交易的介入时间之精确、规模之大,不太可能只是巧合。

根据诉状,涉及梦工厂的内幕交易既非Yin及其五个名义账户的首次可疑交易,也不是最后一次。

这些账户还从三家中概股的交易中获利。58同城、携程旅行网和巨人网络,上述账户都是在引发市场波动的消息宣布前,突击进入的。去年11月,这些账户再次出现在美股公司Lattice半导体公司的可疑交易中,并从中获利。这笔额外交易带来的回报形成了另一个约2000万美元的高度可疑的交易利润。

从开户以来,截至2017年1月,这五个账户曾交易过逾200只不同股票,但是对梦工厂、58同城、携程、巨人网络和Lattice的交易贡献了全部利润的97%,尽管这些交易只占投资总额的3.2%。

被冻结的账户

今年2月3日,在Yin姓男子准备登上前往中国的航班前,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圣何塞国际机场对他执行了搜索令。紧接着,2月5日~7日,前述五个经纪账户出现了一连串的动作,包括一系列提款请求、股票出售及与经纪公司的紧急通信的桥段迅速上演。在过去的十多天中,Yin姓男子及其相关被告从五个账户中提取了超过2200万美元。

目前,SEC已经对这些账户实施冻结,并终止了非法行为。

在被告信息栏中,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留意到,Yin Shaohua是一名现年44岁的中国籍公民。登记有两个住址,其中一个位于中国北京顺义区,另一个则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

这名涉案的Yin姓男子是远洋资本管理有限公司(Summitview Capital Management Ltd.)的合伙人,这是一家注册为投资顾问性质的私募公司,总部位于中国香港。

Yin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学MBA,在金融行业浸淫逾10年,2011年成为远洋资本合伙人之前,先是在瑞银投行工作,后在私募机构华平投资(Warburg Pincus)任职。

根据诉状,SEC正寻求终身禁止被告人Yin Shaohua参与诉状提到的相关交易,并吐出所有相关的非法获利。目前,Yin Shaohua尚未公开回应SEC指控。

在美国内幕交易,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美国对内幕交易的监管有多严格?证券时报曾在2015年的一篇报道中提到,美国SEC对内幕交易的调查、处罚力度要强硬很多:

美国《内幕交易处罚法》规定,通过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或“避免损失”,将处以3倍的罚款;

《内幕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规定,只要进行了内幕交易,无论是否获利,均可处以最高达250万美元的罚款。

此外,任何内幕知情人均可以向SEC举报,查实后可以获得10%至30%罚金作为奖金。

对SEC而言,因正当理由获得内部消息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若有人为了个人利益而利用内幕消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就必须追究内幕交易而导致的法律责任。IBM收购莲花公司内幕交易案就反映出美国监管层的态度:

IBM于1995年3月向莲花公司提出友好兼并的建议,双方对合并达成了共识,6月5日,IBM宣布正式收购莲花,收购价高达每股60美元。当年4月底,IBM公司的一位女秘书在复印材料时,得知IBM正考虑收购莲花并将于6月5日对外宣布,便将此信息告诉了丈夫,随后又告诉了其朋友,其朋友又告之了另外的朋友,这种层层转告共有6层之多。SEC最终发现,共有25人根据IBM公司女秘书的内幕消息在6月2日购买了莲花股票和期权,共获利130万美元。

经过1995年6月到1999年5月的4年调查,SEC正式对因“内幕交易”起诉了25名嫌疑人。经过长时间审判,3人被判无罪外,其余都遭到了严厉地处罚,有3人因过重的罚款而破产。长时间的调查、耐心的取证以及严肃的处理,在向外界告之成熟的金融市场同样不能有所谓的自由,只有在严格监管、自律之下,才能有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

那如果中国人在美国进行内幕交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SEC认定内幕交易为“辩方举证”,即“举证倒置”。如果被控内幕交易者不能列举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美股分析师GD周曾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透露,在美国股票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是非常严重的行为。SEC一旦提出调查,会冻结你的资产,并且需要本人自证清白。对于被诉内幕交易的中国公民,以后不能再去美国,去美国会被要求配合调查。

“如果你被SEC调查,你需要证明交易是出于自己判断的,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说明不是自己的决策行为,对于SEC来讲你就是进行内幕交易。”GD周说。

中国证券网在2015年12月披露的一个案例也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

当时,SEC向曼哈顿联邦法院提交起诉书,指控刘雁南和他的表弟、有利网前网管周之臣(音译)涉嫌参与内幕交易MedAssets公司与Chindex国际公司的股票。

MedAssets在2015年11月被Pamlona资本管理公司以2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Chindex2014年2月被包括TPG在内的一个财团以3.6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而TPG则是刘雁南曾工作过的地方。

SEC表示,周之臣在这两起收购宣布之前交易这两家公司的股票,从中获利306930美元。SEC表示,有“强烈的环境证据”显示周之臣与刘雁南在进行内幕交易,后者与TPG的关系使他能够获得机密信息。

根据和解协议,周之臣与刘雁南必须各自缴纳306929美元罚款,并被没收306929美元的非法获利。随后,两名中国公民同意支付92万美元,以了结美国当局对于他们涉嫌从事内幕交易的指控。

长期从事美股诉讼的郝俊波律师表示,SEC对于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者会被处于非常重的罚金和承担刑事责任。罚款的金额是利益所得的好多倍,从而足够有震慑力。另外会按照案件的轻重来提起刑事诉讼,涉嫌内幕交易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美国对于内幕交易的监管非常严格,除了SEC有完善的机制进行监管外,还有着较严格的惩罚制度。习惯了在中国股市“炒消息、炒概念”的股民,去炒美股的时候还是不要去碰内幕交易为好,要知道一不小心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关键词: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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