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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2月13日电(记者李金红)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胃康灵胶囊及未按照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组织生产药品被处罚。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胃康灵胶囊,违规添加白芍药材原粉,按劣药论处,且未按照GMP规定组织生产药品。海南省食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GMP的行为给予警告,对其生产销售的劣药胃康灵胶囊没收召回,罚没款共计21560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