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贺雪峰团队的师生们,共同聚焦了一个现象:农民送人情的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农民希望政府引导、乡村自治,走出变味的人情泥潭,营造健康的乡里人情。
在笔者看来,这个研究课题很有针对性。综观当下,沉重的人情债不只存在于一地农村,而是在许多地方的农村都普遍存在,革除沉重的人情债成了人们共同的呼声。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减除人情债呢?笔者认为,应进行社会共治。简单来说,就是多种方法、分头治理。这既需要教育引导等“软手段”,也需要制度规定等“硬约束”,既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面“干涉”,也需要民间自治力量出手“相促”,更需要农村群众全员“给力”。
可以说,将人情债减到合理区间,社会共治势在必行。人情债,说到底是陈规陋习的一种外在表现。就目前情况看,单单靠某一部门、某一方面的力量,单单靠教育引导的作用,不足以将一些陈规陋习彻底扭转。减除人情债看似减掉的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礼尚往来,实际上却与整个地方的社会风气相关。置身于一个人情债沉重的社会氛围中,不仅会让人们感到“很累”“很压抑”,还会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一旦不必要的人情债减掉了,人们干事业、谋发展,便会“一身轻松”,动力十足。
具体来说,一是要推动形成共识。党委政府、村民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新闻媒体,要形成合力向群众申明人情债的危害,在高度共识下拧成一股绳,共同发力革故鼎新。二是围绕减除不必要的人情债,政府有必要专题研究、专门过问、牵头抓总。只有这样,减除不必要的人情债才不至于停留在“头脑中”或“纸面上”。
我们期待,今后农村人情债能尽快减到“合理区间”,还广大农村群众“一身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