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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放5000余万应急生活救助资金

2017-01-20 17:18:42    长江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蒋太旭 马振华)昨日,省“两会”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省民政厅、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厅负责人分别通报了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截至2016年12月19日,全省恢复重建任务已圆满完成,符合救助政策且有意愿建房的因灾倒房重建23724户,修缮损房49702户,开工率、竣工率均为100%。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已于去年11月完成,截至当月20日,全市应重建民房1130户,已竣工1130户,重建率为100%;应维修损房1112户,已完成维修1112户,维修率达100%。据介绍,全市倒房重建任务主要集中在新洲、黄陂、蔡甸、江夏4区。重建任务下达后,各区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核查和倒损房屋鉴定,在较短的时间内核定了符合重建条件和损房维修条件的对象,迅速形成了定对象、定时间、定任务、定资金、定责任的重建良好局面。在重建工作中,各区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实现了重建实用、优质、高效的目标。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为确保全市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房重建工作规范有序,市减灾委先后下发3个专门文件,对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目前我市已发放应急生活救助资金5168.6万元,救助人次已达26万人次,发放率为100%,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冬春生活。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中,严格按照户报、村评、街审、区定的程序发放,发放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得到了受灾群众的认可。

2016年是我省历史上少有的重灾年份。据统计,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省2297.6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35.1亿元。去年洪涝灾害中,我市受灾人口106万,各类直接经济损失约53亿元。

受灾困难群众能不能过好年成为今年省“两会”委员、代表关注的问题。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据悉,截至1月16日,全省共下拨冬春资金73536万元,救助受灾因难群众117.09万户365.92万人,这些救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受灾困难群众手上,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节。

省政协委员、民政厅厅长彭军强调,今后受灾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不再搞平均主义,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报和评议公示等程序增加公开透明度,同时科学处理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与实际困难不符的情况,实施过程中坚持“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通过督办巡查纠正平均分配的错误做法,确保重点对象能够救助到位,并整合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政策,实现制度与制度相衔接,让每一位救助对象依法享受阳光的、有尊严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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