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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拖延交房卷款跑路 二三线城市多个楼盘成“老赖”(2)

2016-12-23 09:42:2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另一些“老赖楼盘”则是建房初期存在“五证不全”问题,开发商通过虚假宣传、“低价内购”等吸引购房者,签合同时又变购房为长租、“合作建房”等,后期因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开发建设受限、资金不足“跑路”等陷入僵局。

2015年,一些购房者以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低价购买了南宁市科信时代广场楼盘的房子,约定交房时间为今年3月,但房子至今才建了四五层,并已停工半年多,购房者难以联系到开发商。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这个楼盘没有预售资质,实为违反规划建设的小产权房,已被住建部门叫停。

房企违法成本低

消费者维权艰难

记者调查了解到,“老赖楼盘”普遍存在各类违规问题,与此同时,其违法成本很低。

比如,一些“老赖楼盘”为规避监管部门、躲避消费者上门维权,不在项目所在地设置销售中心,而是由销售人员通过散发小广告、网上发布信息、召开“内部申购会”等招揽客户。

违规房企遭受处罚的力度有限。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违规预售罚款不超过3万元。“针对延期交房乃至项目停工等行为,除了督促房企按合同赔偿、引导业主向法院起诉外,没有其他有效手段。”福州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刘力说。

同时,业主走司法途径非常艰难。去年以来,广西宁明县古鼎香楼盘的一些业主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胜诉后仍然无法拿到退款和赔偿。“公司陷入债务纠纷,名下资产早已被法院冻结。”业主罗女士说。

业内人士建议,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加强信息通报等,不断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协调和介入力度,破解僵局维护业主权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屋与土地管理兑换中心主任田东明则建议,针对久拖不决、矛盾突出、资金缺乏的房地产项目,政府可成立国有的房屋运营管理公司,允许开发商用土地或房产作抵押,政府为其发放贷款,设立共管账户,按工程进度付款。

广西保利置业集团董事长吴光明认为,对于一些采取“跑路”“躲避”策略对购房者权益带来极大危害的开发商,应该从重追责。政府部门可派出监管小组介入,对企业决策、后续经营管理进行全程监管,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新的投资者逐步化解危机。

记者了解到,福州天澜江语城交房逾期并停工后,不少业主提起诉讼。去年以来,开发商资金账户已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管,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由省高院监管和安排,全部用于楼盘后期工程建设,目前工地已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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