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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活法:贵州拟“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62万人(4)

2016-11-18 09:13:33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生 计

省委书记的心头之忧

赵登银老两口随赵明刚搬下来没半个月,卷起铺盖又回了上冲。“城里房子是好,但柴米油盐样样花钱,给孩子增加负担。”

由于土地资源缺乏,贵州搬迁群众的安置大部分以城镇、产业园区等无土安置为主,离开土地,生活开支的增加便不可避免。“大头是水电费和菜钱,平均每月增支在300元左右。”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规划计划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让增支抵了增收,贵州探索在安置点设立经营性公司,一方面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好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以经营收入补贴群众水电、物业等开支。

在惠水县明田安置点,32个一层商铺门面统一由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运营,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租金租给经营者和搬迁户开设平价超市、副食店、餐馆等,做到政府让利于公司、公司让利于住户。

中午12点半,新市民餐馆的老板罗小韦正忙不迭地招呼客人。记者一进门,他热情地递来一张菜单,西红柿炒鸡蛋、香菇炒肉、白菜豆腐汤……清一色家常菜,价格从十几元到二十几元不等。

罗小韦眼光独到,搬迁之前进城看房时就相中了位于社区卫生室左首的两个门面,“社区要安置4600多人,附近企业又这么多,生意肯定不愁。”开业不到半年,餐馆就入账近4万元。

“净利能有这个数吧?”移民局干部龚良会笑着伸出两根手指。罗小韦摇摇头,折下一根,“别的餐馆净利能占到一半,我这里来吃饭的都是移民兄弟,租金负担小,价格也定得低。”

陈敏尔说:“60岁左右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是我的心头之忧。”省委书记的担心不无道理,60岁左右的搬迁群众和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因为年龄和身体原因已逐渐失去正常谋生的能力,进厂无门,种地无路。

“一方面向内挖潜,开辟出社区保洁、保安等50个公益性岗位;另一方面向外拓源,在距安置点不到两公里处流转出70余亩土地开办‘微田园’,分配给50岁以上或者家有病人需长期照顾无法进厂务工的搬迁群众,帮他们解决蔬菜供应问题,尽可能降低其生活成本。”花仁富说。

与此同时,贵州还积极盘活搬迁群众位于迁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

“搬迁户退出后,在迁出地对原有承包地和复垦后的宅基地进行确权颁证,采取入股或流转方式,交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开发经营,确保原有山林田土发挥贫困搬迁群众‘生计保障款’的功能。”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张杰说。

在上冲组迁出之前,村主任刘祥就牵头成立了好红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上冲18户搬迁户全部以原有承包地、复垦后的宅基地和5万元“特惠贷”入股种草养牛。“除了不定数额的经营分红,5万元股金每年可固定分得3000元红利,6亩地还有1500元的流转费,单这4500元就基本能对付一年的生活开销。”赵明刚说。

“三块地”的经营,其中难度最大的是宅基地复垦。根据政策,贫困群众搬迁后旧房必须拆除复垦,而且有人均1.5万元的奖励。

“大部分搬迁群众对今后生活前景不自信,担心适应不了城镇生活失去退路。”花仁富说,有的群众宁愿不要这1.5万元的奖励也不愿拆除旧房,“还有更加实际的考虑,有的地区以苗、侗、布依等少数民族群众为主,他们居住的房屋大都是木质结构吊脚楼,造价较高。”

旧房拆除与否,再次上升到了“进与退”的博弈。

不过,虽然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的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要求农户在搬迁之初就跟乡镇政府签订一份旧房拆除复垦协议,但贵州并没有硬推强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正尝试给搬迁群众留出“过渡期”。“原则上拿了拆迁费就必须拆迁,具体是一年还是两年拆,要从实际出发。”陈敏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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