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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补充解释轨道交通乘车规则

2016-11-16 16:24:33  中安在线    参与评论()人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消息,本月11日,由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起草的《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市民较为关心的站内超时、禁止饮食、儿童免票等问题进行了补充解答。在未来的定稿中,站内、车厢禁止饮食将加入“婴儿饮食除外”的条款。

儿童乘车

一个人带双胞胎要买两张票

昨日上午,合肥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处长马军及合肥市轨道交通公司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胡勇健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

据了解,自从11日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后,目前已经有一些市民针对相关问题反馈意见。关于携带超过1名1.3米以上儿童需购票的问题。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票价方案,一名成年购票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须按超过人数购票。本条款主要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因为一名成年人携带多名儿童乘车既不方便,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该条款内涵系不鼓励此种乘车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大人带双胞胎婴儿乘车,需要买两张票,带三名就买三张,以此类推。轨道线不存在半价或者优惠性质的“儿童票”。

站内超时

乘客在付费区最多呆两小时

关于站内超时的问题,意见稿规定:“乘客持票通过闸机进入付费区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闸机离开付费区,超时的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但并未对时限明确说明。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轨道1号线开通后,乘客持票进入付费区后120分钟内即要离开,轨道线路成网后(有转乘,如2、3号线运营后),将调整至180分钟。

“目前合肥轨道1号线共23个站点,单程运营时间约52分钟,120分钟能保证乘客有充足时间进出轨道站,乘客如果在站内滞留时间过多,就有可能存在与乘车无关的行为,例如发广告、摆摊设点等,影响轨道运营管理。”关于补交票款,因为目前只有一条线,如果超时出站那就补齐1号线全线费用。未来成网后,比如从1号线进站在2号线出站出现超时,那么补交票款的最高单程按照2号线计算,即以出站线路为准。

此外,意见稿规定,“无票乘车或持过期车票乘车的,应按出闸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同理,最高单程票价依然按照出站那条线为准。

饮食问题

车厢内婴儿饮食不禁止

在所有规定中,关于禁止在车站范围或车厢内饮食的问题争议最大,因为按照规定,不仅是不能吃“韭菜盒子”之类带刺激性气味的食物,甚至喝水、饮料也不被允许。不少人认为,车站范围都禁止饮食似乎过于严厉,而且地铁站往往与商贸区相连,如何能完全规避饮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征集意见,考虑实际情况,修改时会将婴儿饮食排除在禁止之列。但车站范围内和车厢禁止饮食,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规定的,在商圈买饮食带走可以,但不能吃。因为在车站和车厢内饮食不仅可能出现异味,影响其他乘客;同时,遗落的食物残渣易吸引老鼠,老鼠可能撕咬线缆等设施,引发行车事故。目前,这条规定是否进一步细化还要等待最终定稿出台。

行李问题

禁带重量超过30千克的行李

关于禁止携带重量超过30千克、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或者体积超过0.15立方米的物品乘车,主要是考虑携带较大体积物品乘车占用车厢面积过大,影响其他乘客乘车,尤其是在高峰期;而携带超过30公斤的物品乘车乘客上下车将较为困难、行动缓慢,可能出现踩踏、摔伤等问题,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相关保障

省城即将立法出台相关条例

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个月20日即将生效的守则与以前发布的《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有所不同,许多内容引自于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守则》中规定的条款不仅仅是倡导性的,还具有普遍的强制约束力,违反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守则中目前没有责任规定,但相关部门已经在制定合肥市轨道交通相关的管理办法,是以立法形式出现。比如,发现在车厢内饮食经劝阻无效的,可能面临50~200元罚款(暂时意向,以最终出台的办法为准),具体执法单位也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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