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曲哲涵)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推广至全国。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整合了人民法院、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组织在保险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力量,实现保险纠纷诉讼与行业调解之间无缝对接。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将调解机制推广至全国,实现地级市全覆盖,有条件地区法院要积极设立保险纠纷调解室,建立第三方保险纠纷调解组织。
意见明确,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的案件范围为保险纠纷以及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民商事纠纷,可立案前委派调解,也可立案后委托调解,调解组织一般应当自接受委派或委托调解后二十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
《 人民日报 》( 2016年11月15日 10 版) (责编: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