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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激励计划 七群体受益增收“红包”(2)

2016-10-28 13:58:29  人民网-财经频道    参与评论()人

《意见》指出,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

《意见》也给出了提高科研人员收入的途径。首先,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鼓励科研事业单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员实行协议薪酬。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保障科研人员的合理工资待遇水平。

第二,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发挥科研项目资金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下放科研项目部分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

第三,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完善单位内部科技成果转化中对科研人员进行现金和股权、期权奖励办法。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多渠道募资,加大对基础性和前沿性科研课题的长期资助力度,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创新奖励力度。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小微创业者将受益 创业更便利失败有保障

“双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是培育新动能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简政放权,更是出台了一些扶持小微企业的新政策。给小微创业者提供更多便利,让他们更好的生存,生存的更好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小微创业者在“双创”中实现创收致富。

《意见》也给出了扶持小微创业者途径。首先,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

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完善通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评审优惠、预留份额等方式对包括初创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第三,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支持自由职业者的智力创造和高端服务,使其能够获得与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国企高管收入合理化 私企经营环境更公平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经营管理者的智慧。无论是国企还是私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能力的好坏都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企业发展的好坏。激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发挥能动性,对促进企业发展不无裨益。

《意见》指出,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进一步稳定预期、优化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推动经济增长、就业增加、效益提升、职工增收实现良性互动。

《意见》也给出了激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办法。首先,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完善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探索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第二,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鼓励民营企业家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司法程序,严格执行先定罪后没收或处置嫌疑人财产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直接资助,增加普惠性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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