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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产能合作“十三五”规划成型(1)

2016-10-26 10:54:5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我国未来五年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行动纲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牵头的国际产能合作“十三五”规划已经成型,经部门会签后上报国务院,近期有望正式发布。国际产能合作将聚焦“一轴两翼”重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圈定交通、能源、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海洋工程等优势产能行业,并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扶持政策将更加精准发力。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国际产能合作的区域、行业、扶持政策等做出顶层设计,为国际产能合作指明了方向。“如果说此前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是顶层框架纲领,那么‘十三五’规划就是进一步的行动纲领,将指导意见的内容作出细化。”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份即将发布的国家级专项规划,是继指导意见之后,国际产能合作层面的又一重磅文件。

据了解,按照规划内容,区域布局层面,“十三五”期间,我国国际产能合作将以哈萨克斯坦、印尼、马来西亚等周边重点国家为“主轴”,以非洲、中东和欧洲中东部重点国家为“西翼”,巴西、秘鲁等拉美重点国家为“东翼”。

在产业布局层面,“十三五”时期重点推动“走出去”的将是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汽车、农业等行业优势富余产能,包括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的优势装备,以及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

其中,涉及具体的行业还提出很多细化目标,比如在建材领域,到2020年,将建设三至五个建材产能国际合作示范区,实施100个以上重点项目等。

在具体支持政策方面,将优化对外合作管理,具体包括提高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水平,完善备案制;以建营一体化等推动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发展;提高装备出口便利水平等。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的支持,具体包括优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和资金投向;逐年增加“两优”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规模,提高“两优”贷款优惠度;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险等,加快与有关国家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等。还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引领作用,完善国别规划、投资指南、风险报告等信息平台。

“总体而言,鼓励政策不再是普惠制的,而是针对特定行业、特定产业链环节给予不同侧重点的扶持,更加精准发力,旨在推动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沿着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向上游升级。”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特别明确了劣质、低效、污染、没有竞争力的产能不能“走出去”,相关行业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应符合项目所在国的环保、能效等标准,禁止将国内明令淘汰落后的装备通过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输出。

国内对外投资领域权威专家、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主任邢厚媛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可以说是我国国际产能合作的布局之年,也是重大项目落地之年。大型产能合作项目陆续落地生根,商签的产能合作协议也在陆续敲定,国际产能合作的规模和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提振世界经济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国际产能合作,就是新时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是中国引领的国际产业体系重构。”在邢厚媛看来,今年以来国际产能合作的推进有三大亮点:一是配合了“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以及G20杭州峰会提出的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等。国际产能合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经济外交战略的重要体现,是具体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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