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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出海”不能只带回订单(2)

2016-10-25 05:34:07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评论()人

  加强监管合作共赢

除了承接海外订单,海外并购和直接对外投资也是国有企业“出海”的重要形式。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何提高并购的有效性和回报率,防止国有资产在并购中流失,亦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命题。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念沙指出,我国海外投资起步较晚,企业不熟悉国际市场、缺乏海外投资经验,存在着会计、律师、咨询等中介机构发展程度低、风险评估能力弱等问题。与此同时,海外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语言文化、商业规则、法律体系、行业标准等与国内截然不同,对企业的适应能力和管理水平也就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企的决策往往涉及国有资产损益,因此海外并购不能成为真空地带。什么样的并购划算?什么样的买卖不划算?这些问题不能主观臆断,而是有赖于建立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最终使其在海外的相关交易程序、交易行为和负责人决策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高明华强调,国企在“出海”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提高适应海外市场的能力,建立“共赢”的合作模式;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对海外企业公开透明治理模式的借鉴。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对国有企业而言,尽管走向海外投资兴业会面临不少挑战,但这也恰恰为自身找不足、补短板、促改革、谋转型提供了难得的练兵场和大舞台。未来,广大国有企业还需进一步利用好“出海”的机遇,在带回订单的同时,收获更多的先进管理经验与改革成果。

(王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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