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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长出卖公民信息 盘点海外保障信息安全招数

2016-10-18 13:59: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征信报告、账户明细、账号余额等等,这些信息本来都是客户的个人隐私。但是,有时这些隐私却会不知不觉成为“公开的秘密”。比如说今年5月,绵阳市民杨女士她要贷款购买房,于是到银行查询了个人的征信记录。从这以后,杨女士是每周都要接到几个电话,全是小额贷款公司打来,询问是否有贷款需求。杨女士这才明白,自己的信息肯定被泄露了。可是,本该保密的银行信息到底是如何泄露的呢?

绵阳网安支队的民警经过侦查发现,绵阳本地人邓某,与多人通过互联网交叉勾结,利用各种渠道获取公民个人银行征信报告、银行账户明细、余额等信息,然后出售牟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之后,警方顺藤摸瓜,泄露信息的源头也浮出水面,真相却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这宗买卖的源头是湖南某农商银行支行行长夏某,行长可谓是“坐山吃山”,利用所掌握的征信查询系统账号,做起了出卖账号的生意,生意无本万利,来钱那叫一个快,出卖一次就可以获得数万元,他每隔两天修改一次密码循环出售,赚得盆满钵满。

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再将查询到的信息卖给“中间商”团伙;“中间商”团伙又将这些信息卖给了国内小额贷款公司、非法调查公司和诈骗团伙。对此错愕不已之时,也在思考,为何如何荒唐的职业犯罪屡禁不止?其他国家又是如何保障公民信息安全的,有哪些经验可为我所用?

居住在欧洲的尼罗兰女士说,瑞士银行的保密意识深入到员工的骨髓中。2006年瑞士银行颁布一份文件,提醒其银行员工,出入境时不得携带与客户有关的文件,就算遇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盘查,也要首先保证银行机密。瑞士《银行保密法》的最早前身可以追溯至1713年日内瓦会议的一项规定,即银行人员应登记客户信息,但未经市议会批准,不得泄露给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非常严苛,银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给储户本人以外的第三方,甚至早在1934年开始,银行可以号码暗记和化名让客户来设立户头,根据瑞士的银行保密法,银行的员工如果泄露了客户的信息将会受到严惩,而银行业它也不得向政府和第三方透露客户的任何信息,即便是客户的亲属。当然除非是涉及了犯罪调查时,那么银行的《保密法》将会遵从于法律。

在美国,有关客户信息的保密条款也丝毫不输瑞士。这其中又有着怎样的门道和约束措施呢?据华尔街多媒体记者赵冰晶介绍,在美国,信息泄露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美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起步相对来说比较早。早在1974年,美国参众两院就通过了隐私权法,该法律是美国行政法中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了解权的一项重要法律。

2009年,美国也出台了个人隐私与安全法案的风险评估系统,这个评估系统要求联邦政府机构以及业务范围跨州企业,在发生数据泄露事件时,必须通知到信息可能或已经被访问获取了的所有当事人。此外,美国还采取行业自律作为立法之外保护网络隐私权的补充,包括从事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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