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互联网保险整治风暴袭来 重在高现价和跨界风险(1)

2016-10-17 11:36:08  人民网-保险频道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北京10月17日电(张文婷)互联网保险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成长的烦恼”。近日,中国保监会联和人民银行等十四个部门印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指出从三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进行专项重点整治,分别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来自中国保险行业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保险业态。2013年-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从54.46亿元增至1465.60亿元,增幅27倍。互联网财险保费从236.69亿元增至768.36亿元,增幅则有225%。今年上半年更是呈飞速增长,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31.1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75倍,与2015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全年保费水平接近,占行业总保费的比例上升至5.2%。

面对互联网保险如此快速的发展,监管在欣慰之余不免略有担忧。如何厘清创新与合规之间的界限在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监管坚持鼓励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渠道、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推动“互联网 ”为行业转型升级拓展更广阔空间。另一方面坚守着规范治理的底线,加强风险排查,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对正常开展业务的机构积极鼓励,持续监管,督促其规范运营。

损失最重:网销高现价产品

针对一直处于市场焦点的“网销高现价产品”,保监会在《整治方案》中明确指出,要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近年来,部分保险机构为迅速做大保费规模,大力发展短期限和高收益的万能险产品等理财型保险业务,甚至利用互联网平台夸大收益,出现销售误导等行为。

据了解,此类产品期限多为1年或2年,结算利率达到5%甚至更高。保险公司为追求高收益率,大多配向收益高、流动性低的另类资产,比如不动产、基础设施、信托等,形成了“短钱长配”的新情况,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对此,波士顿咨询公司总经理何大勇在接受人民金融采访时提到,保险产品的一大风险就是要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拥有充足的偿付能力,在这一点上,高现金价值产品尤为重要。这几年,网销保险产品持续火爆,金额持续走高,很多短期保险产品基本都能算高现金价值产品。然而,目前市场上众多的网销保险产品并不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或者说不能达到保监会的相关要求,潜在群体性风险巨大,此次作为重要的整治对象是有必要的。

风险最大:为网贷平台提供增信行为

对于问题频发的P2P网贷平台来说,能与保险公司联手合作,无疑是为其高投资收益“背书”的最好方式。此次《整治方案》提到,对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保监会要重点查处和纠正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及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

监管对此早有关注,据人民金融梳理,今年1月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禁止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合作。

12全文  2下一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