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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能否阻止地方债隐形扩张?

2016-10-13 13:56:2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将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对于依法依规应由地方政府偿还的拖欠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分期还款计划。

发改委印发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六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根据方案,政府要认真履行承诺,遵守与企业、投资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基于公共利益确需改变承诺和约定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曾表示,财政部高度关注地方性债务隐形扩张,将采取措施规范发债行为。楼继伟说,中央政府债务管理是非常健全的,中央政府债务占GDP比重约为15.8%,对于扩张较快的地方政府债务,我国也加强了管理,政府进行了规范,人大加强了法律监督。但是前期为应对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我们采取了扩张投资的刺激性政策,现在地方政府债务仍在隐性扩张,财政部对此高度关注,已经开了“前门”,并正在采取措施堵住非正规发债渠道,规范发债行为。

“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能否阻止地方债隐形扩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就此做出解读。

汪玉凯:国家非常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从内在看,中央政府欠债比较小,而地方政府债务比较多。按照目前有关方面的调查,地方债务达到了23万亿,甚至可能更高,这在中间部分是显性的,主要是通过国家批准发的公债,有一些是隐性的。比如有些地方为了举办公益事业或者基础项目,让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自行举债,这些债务没有包括在地方债务中,这属于隐性的债务。

再如,地方政府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拖欠一些企业的工程款、采购款或者政府保障金,这方面就是政府跟企业合作的债务,这也属于隐性的。包括在地方政府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采取的对于一些公益事业相关的项目让企业先垫支的方法,项目完成以后可能政府不能及时将企业的垫支款还回去,这也就形成了一种隐性债务。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资金缺口可能会搞一些集资性行为,让事业单位,甚至让官员个人等,下达数额指标,最后也会形成一种隐性债务。所有这些都是形形色色的地方隐性债务,这会增加政府的债务风险。之所以楼继伟部长说它在隐性地扩张,就是说还有很多东西是我们从表面上看不见的,实际上它还在扩张。

这次发改委发布“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不管是工程欠款,还是政府采购欠款,或是政府保障金方面的欠款,政府不能失信,要制定还款计划。而这种还款计划对于解决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一步启动民间投资,降低对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的意义非常重大。发改委的措施中提到,要对公益性合作的重要领域,比如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如果在这些方面地方政府不能有效解决债务问题,欠民营资本家的钱不能还,这些企业再进入到这些领域时会有很大顾虑。因此解决地方政府的欠债,反过来讲是有利于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此外,通过启动地方政府还债的举措,确定出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监督,在这些方面如果各个部委能够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会给社会,特别是民营企业吃颗定心丸,使政府的公信力更加提高,从而能够调动民营资本参与各项建设或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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