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钦)据此前来自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辽宁省大连市委原常委、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金程受贿案已结案,其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21万元,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而在其受贿名单中,多家知名企业位列其中,其中就包括在大连起家的万达。迄今万达集团虽然没有正面对此事作出回应,但昨天在官方网站上挂出了一份内部文件,内容是对冷传金、韩玉秋处分的决定,原因正是此二人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30万元行贿时任大连市西岗区原区长、区委书记金程。由于是内部文件形式,万达并没有就此事对公众有更多交待。
根据法院此前的判决,金程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21万元,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中涉及万达的指控是金程曾在2007年至2009年前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万达在企业改制、经营发展方面提供帮助。当时担任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的冷传金为向其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曾于2008年、2009年先后从公司财务账上取出30万元送给金程。
万达在昨天公开的这份内部处分文件中特别强调,集团是在近日有媒体就金程受贿案发表公开报道才得知时任万达商业大连公司总经理冷传金和财务副总韩玉秋曾于2008年、2009年两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30万元行贿时任大连市西岗区原区长、区委书记金程的。
万达表示,冷传金严重违反集团财务规定,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行贿,此事给集团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负有主要责任。同时集团历来实行财务垂直管理,韩玉秋作为财务副总在未向集团财务中心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配合冷传金挪用公司资金,也负有直接责任。为此集团决定免去冷传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职务,解除劳动合同;鉴于韩玉秋已经退休,不追加行政处分。同时万达集团董事会决定暂时冻结二人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权,停发二人股权分红,并责成集团审计中心立刻赶赴大连公司,对冷、韩二人及大连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作进一步处分决定。
据了解,此次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冷传金在万达算是初创期间的老员工,曾任万达董事,并于2006年至2010年期间出任总经理,此后又在万达集团其他部门任职。在去年11月披露的万达商业A股招股书中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冷传金仍为万达商业自然人股东之一,共计持股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