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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参与全球贸易竞争不应忽视隐性壁垒(1)

2016-08-03 15:22:10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 张茉楠

当前,国际贸易“规则之争”已超越“市场之争”,正成为新一轮全球化博弈角力点。近年来,作为全球化发展引擎的全球贸易增长日趋缓慢,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全球贸易增长报告,2008年-2015年平均增速约为3.1%,远低于国际金融危机之前水平。此外,全球贸易秩序也处于前所未有的新的调整时期,这背后隐性壁垒已经成为制约全球贸易自由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变量。

事实上,当代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投资保护主义正在影响全球价值链。随着全球价值链的高速发展,各国为了获取更大的本国利益和附加价值发起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显性和隐性贸易摩擦手段更受青睐。比如,技术性贸易壁垒数量越来越多,WTO范围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通报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00年TBT通报量为606件,SPS通报量为270件,到2012年TBT和SPS分别上升到2185件和1214件,分别增长2.6倍和3.5倍,两者合计从876件增加到3399件,增长2.9倍。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新兴经济体面临全球价值链的进入壁垒。联合国报告显示,新兴发展中国家进入全球价值链面临三大主要壁垒:国内基础设施不足、贸易融资限制和标准履行。而运输、IT基础设施、供应链不稳定也是新兴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进入全球价值链的主要障碍。领先企业和供应商也认为运输成本、交货延迟、繁琐的关税手续比关税和许可证对贸易的影响更大。2013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报告指出,供应链壁垒可导致海关和行政手续效率低下、监管体系复杂、基础设施服务薄弱等问题。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演进趋势将是以区域贸易规则创建为基础,辅以规范某一领域的诸边贸易规则的发展,通过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规则的融合后逐渐形成新的多边贸易规则,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会更加激烈和隐蔽,从自由贸易转向规则贸易。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区域自贸协定竞争趋于激烈。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议(TTIP)、诸(多)边服务业协议(TISA)等贸易投资协定谈判,力图推行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

新规则体系强调货物贸易、投资和服务规则的整合。在投资领域,强化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服务贸易领域,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建立全面的、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目前正在谈判的最重要的多边协议是诸(多)边服务业协议(PSA)、信息技术协定第二部(ITA2)、政府采购协议(GPA),以及环境商品协议(EGA)——也将为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提供重要动力。

在全球服务业产值中美、欧、日占去2/3以上,PSA具有绝对至上的大市场和话语权。PSA未来的谈判内容主要包括金融、快递、传播、电信、电子商务、运输、观光、物联网、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等所有服务业领域;TPP、TTIP、PSA等都涉及国家、经济体间的公平竞争、数码贸易、物联网、环境、能源等领域的服务业问题,因此,服务贸易协定可以被视为是美国重构全球贸易规则的核心。

ITA2致力于减少或消除在多类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上的关税,包括80个国家。第一部信息技术协定于1997年开始生效;这项新协议旨在扩大产品覆盖范围,进而实现囊括全球97%IT产品的目标。中国承诺扩展贸易壁垒自由化的IT产品范围。然而,由于中国和韩国不能在关于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技术和产品的重要关税细目上达成共识,第二部信息技术协定谈判没有达成。只有等到在一些高价值关税项目上的争议得到解决,才有可能合作完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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