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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网约车新规出台更加突出了改革的“味道”

2016-08-02 14:00:19  人民网-财经频道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贾兴鹏)出租车新政和网约车新规的出台,和此前的征求意见内容相差较大,到底背后是怎样的逻辑?今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王绣春作客人民网,讲述了其中内幕,“这次新规出台,更加突出改革的味道。”

王绣春介绍,从指导意见看,新规出台突出了五个基本原则:以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在具体的改革内容上,做了相应层次、逻辑的梳理,从而更加突出改革重点,也就是突出了改革的任务。

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的事权,实际上进一步体现了统分结合的思想。王绣春认为,一方面是在中央层面做出顶层设计,另一方面给地方在制度设计上发挥主动性留了更多的空间和余地。

在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方面,对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作了调整,明确将网约车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出它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了它属于一个新的业态,王绣春强调,“是以前没有过的”。

出租汽车目前8年强制报废,但这次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约车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时候强制报废,同时也明确对于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是使用年限达到8年了,就退出网约车经营,可以继续转为社会车辆来行驶,但不能再从事网约车经营。

王绣春表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可以依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灵活用工的要求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协议。通过这样的方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是为了让劳动用工的灵活度更加加强。

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的许可程序。非常明确实行的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也就是原先按照一级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来开展审核工作,进行许可的工作方式,调整为按照网约车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两方面的要求,这是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

对于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王绣春认为,整个文件制定过程中是随着大家对于“互联网 新业态”可能带来的信息安全上的风险隐患,在逐步地增强网约车平台对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责编:贾兴鹏、夏晓伦)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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