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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深化价改助力企业降成本 每年可减负逾650亿

2016-06-29 07:58:57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已对13家输配电定价试点企业开展定价成本监审,阶梯电价水价推行面继续扩大

■本报记者 沈 明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深化价格机制改革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根据会上公布的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调降电价、降低征信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方式,共为企业可减负逾65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会上表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创新价格机制,既是加强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

首先,降电价给企业减负的力度最大,两次降价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其次,降低征信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今年以来也开展了两次。再次,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中央和地方层面,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合计逾百亿元。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今年还扩大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同时今年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也将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统一组织对上述试点地区的13家电网公司交叉开展成本监审,预计8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实地审核。同时,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除上述五个方面外,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工作在其他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有:一是河北、辽宁、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南、北京、四川、甘肃、新疆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贯彻中央2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天津、吉林、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6省(直辖市)预计7月底以前出台实施意见,还有10多个地方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审议。预计到三季度末绝大部分省、区、市能够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二是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即将印发报经国务院同意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

三是阶梯价格制度推行面继续扩大。截至目前,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除新疆、西藏外的29个省份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已在除青海、西藏外的29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也已在28个省份、500多个城市实施,重庆和新疆正在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下半年即可实施(西藏尚未开通管道气)。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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