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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医院两主任被免职 因未经批准多点执业(1)

2016-06-15 13:24:03  21世纪经济报道    参与评论()人

同仁医院两主任被免职 多点执业、分流病人难题 公立医院绕不开

导读

有观点认为,病人跟着医生走是常态,而分流符合分级诊疗的目标,医院没有处罚依据。也有人认为“分流病人”就是倒卖,这触动了医院的利益,理应对其零容忍。

见习记者 王宇 北京报道

近日,同仁医院两位主任因未经批准多点执业及分流病人等原因被免职的消息引起医疗界震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公告显示,“XX医院眼科视光中心主任XXX、白内障中心主任XXX,未经批准在北京XXX医院等多家医院执业,同时在XX医院出诊期间,以无法做检查或缺乏晶体为名,多次将病人介绍到北京XXX医院做手术。”

公告显示,该医院决定免去二人主任职务,取消2016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分别扣罚12个月、10个月奖金,并将二人相关违纪问题移送市卫计委医政部门做出处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公告出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两主任执业地为北京茗视光眼科医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到了该白内障中心主任,确认消息属实。

该主任表示,医院并未向他下达处理通知,亦未向他说明处理原因,记者获得的公告为医院的会议公告。

至于公告提及的处理理由,该主任表示,他介绍病人到北京茗视光接受手术,这是因为同仁医院确实没有三焦点晶体和多焦点区域晶体。而他所执业的茗视光等医院都有这两种晶体,因而可以完成手术。

这位主任强调,他与另一位受到处分的眼科视光中心主任在同仁医院的手术量分列第一、第二。第二执业地北京茗视光眼科医院曾与第一执业地同仁医院结成医联体,他也因此长期在茗视光执业。但由于不便透露的原因,两医院目前不再合作。

这位主任表示,虽然受到免职处分,但其在同仁和茗视光的执业迄今并未受到影响。

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臧洪瑞告诉记者,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本职工作,同仁医院并不反对医生多点执业。

白内障中心主任也强调,多点执业并非其受到处分的主要原因。

但事件还是不可避免地引发行业对医生多点执业中医生与医院利益冲突的讨论。

“医管局让医生交代在公司、其他医院的任职!”免职事件之后,有医生在记者所在的微信群传来消息。

表面支持,实际反对?

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及以上医疗机构定期执业的行为。从“新医改”初时的试点,到2015年国家卫计委发布《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多点执业已作为医改突破口被寄予厚望。

由于制度的理想状态是帮助医生逐步突破体制,自由流动到有更大需求的基层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其也被视作分级诊疗的突破口。

《意见》规定,医师多点执业要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并实行注册管理。一些城市也可备案。

此外,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6月8日,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4.4万名医生注册了多点执业,其中到民营医院执业的占到了35.55%。

但政策推行的另一面,是从未停止的“遇冷”。

业内人士对公立医院在医生多点执业上的保守心知肚明,并且这种保守做法并不违反所在省、市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

以有“北协和、南湘雅”之称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为例,“科室主任(正)和党员不能自己开设公司或成为公司股东”,一位湘雅医院医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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