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中钢集团债务压顶 拟债转股纾困(1)

2016-04-25 09:11:47  中国经营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目前已经上报给国资委、银监会,并等待国务院的批复。方案涉及与几十家银行谈成的减债、展期、债转股等条款,最终债务规模有望降至600亿元左右,其中,债转股的比例大约占到一半,展期的部分债务时限为6年。

对此,中钢集团相关人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具体重组细节,之前媒体有关此方面的报道也有不实之处。

重组涉债转股

3月30日,中钢天源曾发布公告提及中钢集团正处于债务重组过程中。3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钢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其中提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钢集团近期收到了其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关于对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函》。由于中钢集团正处于债务重组过程中,该函将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不利影响。

“若中钢债务重组方案得以顺利通过,无疑将会成为供给侧改革的第一个经典案例,中钢债务重组方案或为今后其他国企的债务重组提供一份全新的样本。”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钢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65家。此次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涉及债转股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宋清辉认为,债转股对中钢集团利好显而易见,不但有利于让银行参与到中钢集团的改革中来,用市场化之手推动其产业结构调整,而且有望使其脱困,减轻财务压力,避免破产风险和顺利渡过难关。

“对整个行业而言,债转股是在用市场化的力量推动产业结构重组,对国有企业和银行都属于重大利好,部分国企的业绩有望直接受益于此,同时也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发展方向。”宋清辉说。

在债务重组方案待批的同时,“10中钢债”事件又有了新的发展。

中钢股份4月12日公告称,为妥善落实“10中钢债”解决方案有关工作,经持有人同意,现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5月3日。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资料显示,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行了2010“10中钢债”,由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2015年10月20日为付息日。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0月19日中钢股份公告表示,将延期支付规模20亿元人民币的“10中钢债”本期利息。这也是钢铁央企“违约”先例。

“10中钢债”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曾发布报告称,2013年中钢股份负债水平持续维持较大规模,资产负债率为94.87%,相较同行业该负债率偏高。

据中钢协统计,2015年1~10月,大中型钢铁企业累计亏损386.3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亏损720亿元,101家大中型钢铁企业中48家亏损,亏损面扩大至47.5%,平均销售利润率为-1.5%,亏损额再创年内新高。

审批或将“延迟”

在钢铁行业寒冬之际,债务违约现象频现,其中中钢集团、渤海钢铁、东北特钢均出现债务违约。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近年来钢铁市场进入下行周期,行业亏损全线扩大,钢铁行业正日趋陷入危机,形势岌岌可危。”宋清辉表示,可以预见,钢企的违约将会变得司空见惯,违约潮或正袭来,类似于中钢债务重组的案例将越来越普遍。

无独有偶,4月11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铁物资”)发布公告称,因业务规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下滑,正在对下一步改革脱困措施及债务偿付安排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公司申请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开始暂停交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