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的16人作出判决。其中,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3月28日 数据异常 确认人为干扰
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赴临汾飞行检查发现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警力组织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
5月30日 法院判决16人受到相应处罚
据介绍,5月30日,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涉案人员更多 组织严密 策划专业
本月23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他表示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