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6月25日电(记者王立彬)经过40年探索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领的土地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实现了公有制基础上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土地权利制度,土地要素红利不断释放。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此间的纪念第28个全国土地日座谈会上说,土地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经过40年探索实践,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领,以民法总则、物权法等民事基本法律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等专门法律为主体,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近10部行政法规、20多部部门规章、数百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大量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土地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土地权利制度、用途管制基础上的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制度、以土地征收为主体的建设用地取得制度逐步形成。
王广华说,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部分农民分田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1987年,深圳市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土地拍卖“第一槌”标志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随后,修改宪法、土地管理法,为土地有偿使用解除了法律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土地制度改革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了三项改革试点;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启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2018年,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土地市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基础性组成部分,土地红利不断释放,成效十分显著。
数据显示,我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2017年底耕地面积20.23亿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并实行特殊保护,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并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十二五期间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24.18%。土地出让收益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仅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就达5.2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