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6月12日消息(记者夏震宇)为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天津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方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确保稳定”,有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8年8月31日前开始推广,9月30日实现全天津封闭运行,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天津市区域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将保障生物燃料乙醇和组分油供应;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同时按照相关标准及规定,分批分期推进除军队以外的所有加油站改造;做好油品替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做好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
目前,天津市在营加油站874座,汽油年销量总量约254万吨。按乙醇添加标准测算,每年需燃料乙醇约26万吨。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开始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9年力争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