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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支持光伏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8-06-12 07:21: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消纳问题不容忽视。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较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2015年全国弃光率12%,2016年为11%,2017年降至6%,但个别地方仍然十分严重,甘肃、新疆弃光率分别达到20%和22%。

产能过大存在隐患。“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高速增长的刺激下,光伏制造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光伏制造产能过剩、产品和电站建设质量问题有所显现。”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谈道。

他认为,当前需要引导市场和行业根据新形势调整发展思路,将光伏发展重点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上来,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从而推动行业有序、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到,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降低补贴强度等内容,“适当调低需要补贴的新增建设规模,将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从长远讲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该负责人说。

降低电价主要基于技术进步、成本下降等考虑

《通知》明确,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统一降低0.05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分别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也降低0.05元,具体为每千瓦时0.32元;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去年底,国家已经出台了新增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为什么5个月后再次下调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光伏发电目前是需要财政补贴的行业。实行光伏发电价格退坡,尽快降低补贴标准,是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明确的政策,市场早有预期。”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此次降低电价的主要考虑是:

一是组件价格快速下降。今年以来,组件价格降速较快,常规组件平均价格已由去年底的每瓦3元降至今年5月的2.5元,少数企业已经报价2元。光伏组件平均价格与去年底相比降幅已达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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