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发现,为了收治尘肺病农民,一些医疗机构不得不打政策“擦边球”:对这类病人不诊断为尘肺病,而是结合临床出现的肺炎、肺结核、肺源性心衰等尘肺病并发症进行治疗,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费用,这样做其实有很大风险。
一些基层干部和医疗机构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针对尘肺病农民遭遇的现实困境,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对诊断鉴定为尘肺病且认定为工伤,但由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企业破产倒闭等原因无法获得保障的人员,建议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已诊断鉴定为尘肺病,但无法找到用人单位确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相应治疗费用也应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来源:《半月谈内部版》2018年第6期
半月谈记者:徐旭忠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