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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机构改革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尤为重要

2018-06-08 06:56: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机构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

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利益调整最为深刻的一次机构改革,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历史任务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在改革过程中,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尤为重要。

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请其对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

记者:国务院出台《决定》有什么现实必要性?

马怀德:据国务院各部门的初步研究,本次机构改革所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行政法规达到230多部,且情况各异,必须系统规划、统筹处理。在未进行相关行政法规的整体修改前,由国务院作出决定,对机构改革所涉及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进行统一调整,具有现实必要性。

为保证过渡期间行政机关履职的合法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所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进行了统一调整。但是,国务院各机构的职责并非全都由法律规定,而在部分行政法规中也有规定,这就涉及机构改革中由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但无权直接制定或修改行政法规。因此,国务院作为行政法规制定主体,应当及时出台统一调整规定。

记者:《决定》明确了本次机构改革所涉及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的履行方式,如何正确把握和理解《决定》的相关要求?

关键词:机构改革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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