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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院两年审理1135件环境资源案 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18-06-05 13:56:0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西安6月5日消息(记者雷恺)今天(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保护环境的情况,发布六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陕西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晓峰介绍说,陕西省法院紧密结合陕西实际和当地实际,积极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2016年以来,先后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陕西高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庭,其他地区相继成立专门合议庭,形成集中管辖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归口管理的新型审判工作机制。在陕西法院审理的1135件环境资源案件中,通过对污染环境、土地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土地、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审批等典型案件的审理,既宣传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又构建起包括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批团队的“五位一体”专门化审判体系,促进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有序推进。

发布会上,陕西省高院还发布了六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白永峰污染环境案、白军文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朱家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陕西弘宇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佛坪县人民检察院诉佛坪县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和周媛、王琳刚、左恒诉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案。通过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了公共利益,强化了环境执法监管,增强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的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是陕西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而且在被告对环境污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后,仍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提高破坏环境的违法成本,对潜在的环境破坏者予以警示,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关键词:环境资源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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