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无人机将告别“无照驾驶”
民航部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中国人英语能力等级将有国家“标尺”
4月12日,面向我国英语学习者的首个英语能力测评标准《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以下简称量表)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量表以语言运用为导向,将我国英语学习者的英语能力从低到高划分为“基础、提高和熟练”三个阶段,共设九个等级,并对各等级的能力特征进行了全面、清晰、翔实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