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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碘条例实施24年首次大修 无省份出现碘摄入过量

2018-05-24 06:26:1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统计数据或许反映了市民对“碘过量”的担忧。2011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报告显示,有4个省份合格碘盐食用率不到90%,既包括过去合格碘盐食用率一直较低的西藏和甘肃,也包括新发现的偏低省份,如北京、上海。2014年监测报告显示,有10个省份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19个省份发现孕妇碘摄入不足。

争议

长期补碘或导致“碘过量”

中国曾是碘缺乏病流行严重的国家之一。1994年,《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相继出台,规定除高碘地区外,逐步实施向全民供应碘盐;全国所有食用盐全部加碘;市场只允许销售加碘食盐。

作为维持甲状腺功能的重要微量元素,碘长期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如地方性甲状腺肿大、地方性克汀病,即俗称的“大脖子病”和“呆小症”。

2000年,在推行全民普遍食盐加碘政策5年多后,中国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至今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但不加区分的“全民补碘”,从一开始便备受争议。

“碘摄入量显著增加的同时,全国各地内分泌临床医师普遍反映各类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显著增加。”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是食盐加碘政策的研究者,也是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的《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主要编写者之一,他在发表于2010年的一篇研究文章中写道。

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十多年前,日益增多的甲状腺疾病患者引起了他的注意。此后,花亚伟联合浙江省肿瘤医院开始了小样本量的跟踪对比研究,他想弄明白,长期补碘对甲状腺功能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去年,花亚伟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了关于调整食盐加碘政策的提案。他指出,长期补碘会出现一些人群碘过量的现象,人体摄入过量碘会引起甲状腺结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疾病。

调整

从“一刀切”到因地制宜

在建议调整全民补碘政策的声音之外,也有学者希望全面叫停。

曾参与推动取消面粉增白剂的原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就是其中之一。自2010年前后呼吁废止条例至今,谢华民已和碘盐“死磕”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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