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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拆迁的“人间百态”:将婚姻当筹码换拆迁补偿

2018-05-23 13:36: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我觉得俩人性格越来越合不拢了,我要离婚。”结婚不到半年,严先生向惠济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双方自愿结婚,应当对婚姻和家庭负起各自的责任。原、被告结婚不久、年龄尚轻,只要双方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理智、慎重对待婚姻家庭问题,互谅互让、加强沟通,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且原告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遂依法驳回了严先生的诉讼请求。

  说法

  将婚姻当“筹码为未来埋下 ”换拆迁补偿“隐患”

法官介绍,在进行拆迁改造过程中,多数采用的是按人头或按户分配安置房、过渡费等相关福利待遇的政策。一些有婚龄成年子女的家庭为了多分套房及补贴,便想方设法让儿子尽早登记结婚,将女方的户口尽早迁入男方家庭。此时女方受利益的驱使,也往往愿意“闪婚”,这就给今后的婚姻埋下了隐患。

由于双方认识时间不够长,了解不够深,感情基础比较薄弱,婚后两人往往因生活习惯、性格、处事方式等原因产生矛盾,导致婚姻破裂。一些案件双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子女还未满周岁。

法官提醒,由于女性往往在操持家务、照顾子女、协助配偶工作方面相对于男方付出了更多的时间、精力甚至财产,一旦婚姻解除,对女性的影响更大,为此,广大女性对待结婚要慎重,除做好对男方性格、人品等的了解外,还要做好相关物质、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准备,切莫因只顾眼前利益带来今后悲剧。

  案例2

  听说要拆迁离家十五年的“丈夫”回来了

因为丈夫婚内出轨,家住郑州市惠济区的姜女士过了15年“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最近几年,她的丈夫突然回家了,但带来的却不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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