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新政,能否让“风光”能源再风光
近日出台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保障性收购、厘清接网工程投资建设主体、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土地和融资成本、制止纠正乱收费等举措都直指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的痛点。
在业内看来,若这些措施能落地,将真正减轻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投资经营负担,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度电成本下降。
保障性收购剑指“弃风弃光”顽疾
当前,随着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步伐的加快,风电、光伏新增装机量双双位列世界第一。但与此同时,风电、光伏发电等面临的消纳问题也日益严重,“弃风弃光”的现实屡见不鲜。
据中电联统计,2017年底全国并网风电、光伏装机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6.5%,但发电量仅占6.6%。部分地区仍存在较高的限电比例,如甘肃弃风率达33%、新疆29%、吉林21%等,弃光率超过5%的地区有陕西、新疆、甘肃、青海、宁夏。
“过去有观点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垃圾电,其出功不稳,会存在波动,但是现在技术发展后已大为好转,欧洲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30%—40%都没有出现问题。”阿特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葛纯说。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风光不再”?科技日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中看出端倪,一些地方弃风弃光主要还是我国电力运行机制滞后,没有适应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现状,如电网调度机构对日前、日内和实时调度运行的能力不足;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消纳需要常规机组提供大量调峰、调压、备用等辅助服务,但目前尚未建立合理的利益调整机制,一旦需要调峰,让路的大都是风电、光电。
新华社维尔纽斯6月12日电(记者郭明芳)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建)举办的中东欧电力市场研讨会12日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举行,中东欧能源界人士在会上表达了与中国在这一领域共建共赢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