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设区的市级、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采集和认定失信行为,将失信行为涉及的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每季度末逐级报送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前,认定部门应通过约谈、提醒、下达整改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告知失信主体,提示其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风险。
征求意见稿提到,已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失信主体,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原认定部门移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相关失信记录移入失信主体管理数据库:被列入“黑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自公布之日满6个月,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成自主信用修复,经原认定部门审核同意的。
新华社西安3月19日电(记者郭强)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机制,归集整合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并依法进行公示
伴随着踏青赏花游人的增多,一些不文明行为也随之发生。据了解,北京市属公园正在研究制定“游园黑名单”制度,今后将对多次劝阻无效、破坏文物等行为较为恶劣的游客,采取一定的游园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