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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4月份CPI同比上涨1.8% 环比略降

统计局:4月份CPI同比上涨1.8% 环比略降
2018-05-10 16:21:11 央广网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杨曦)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数据显示,2018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1.8%。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表示,食品价格下降是CPI环比下降的主要因素。

CPI环比略有下降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1.9%,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上涨0.3%。

绳国庆分析,食品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38个百分点,是CPI下降的主要因素。非食品价格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20个百分点。受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影响,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分别上涨9.4%、2.7%和1.0%,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受国内成品油调价影响,汽油和柴油价格均上涨2.7%,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房租上涨带动居住价格上涨0.1%,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此外,中药和西药价格上涨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CPI同比涨幅有所回落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0.7%,非食品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2.6%。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1%。

绳国庆分析,从同比看,CPI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13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2.1%,影响CPI上涨约1.67个百分点。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5.2%,教育服务类价格上涨2.7%,居住类价格上涨2.2%。据测算,在4月份1.8%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1.3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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