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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了新规范:对暴力催收行为说“不(3)

民间借贷有了新规范:对暴力催收行为说“不(3)
2018-05-07 16:46:01 央广网

有学者分析指出,目前高利贷越来越集中于高风险的放款人和借款人,这两类人博弈的结果使得一些非常规手段出现在借贷纠纷的处置中,最终使高利贷出现涉黑倾向,很容易导致恶性事件。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如果高风险的借款人违约,放贷者对他们几乎束手无策,所以一些高利贷放款人可能就会使用非常规手段催债。

由于一些暴力催债手段极其恶劣,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必须坚决严厉打击。此次《通知》对暴力催债的行为说“不”,明确要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另外,“校园贷”也被《通知》纳入严厉打击的范畴。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在校学生用裸照贷款,当无法及时还款时,放贷人便以公开裸照为由逼迫,并酿成惨剧。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规范发展需多方施策

由于民间借贷活动情况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监管难度很大。比如,治理暴力催收,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而且需要从源头治理;严禁“校园贷”,在规范相关借贷平台的同时,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各方群策群力。

规范民间借贷需要从源头规范,改进金融服务是重要举措之一。《通知》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另外,《通知》还要求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位长期关注民间借贷的律师对记者表示,民间借贷维权难,利率不透明,证据不足是主要原因。除了要加强宣传,让大家明白高利贷的利率限制、法律规定等之外,借贷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方便将来维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陆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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