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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大气督查“秋后算账” 三市市长被约谈(3)

生态环境部大气督查“秋后算账” 三市市长被约谈(3)
2018-05-04 07:01:11 央广网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以下简称《量化问责规定》)是与《攻坚方案》同步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之一。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18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山西省晋城市的高平市、泽州县,山东省的郓城县以及河南省的杞县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符合《量化问责规定》的问责情形。因此,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以有河南省政府,要求对上述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

生态环境部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山西省晋城PM2.5平均浓度下降3.7%,仅完成任务目标的37%,低于60%的下限要求。根据《量化问责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2家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并有3家钢铁、2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泽州县6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山东菏泽郓城县6家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河南开封杞县9家企业存在错峰生产不落实,或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等问题。生态环境部说,根据《量化问责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平市分管副市长、泽州县分管副县长、郓城县分管副县长、杞县分管副县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因符合问责情形的县市达到两个,生态环境部指出,根据《量化问责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就如何实施问责,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称,具体问责由三省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但要求三省在6月15日前完成问责,同时,问责结果应征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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