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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分类:六年之变透露出哪些信息

文化产业分类:六年之变透露出哪些信息
2018-05-02 09:26:15 新华网

文化产业分类:六年之变透露出哪些信息

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分别修订为9个大类、43个中类,146个小类——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对2012年版本进行修订。

文化产业分类为何要做较大幅度的调整?6年之变透露出怎样的信息?在新版本中出现的那些文化产业“新面孔”,告诉我们什么?

大修订:折射经济格局变迁和产业发展轨迹

“这次文化产业统计分类的修订非常适时也很必要,目前我国文化产业飞速发展。从全球来看,中国的文化产业不仅走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蓬勃发展的速度也超过了发达国家。”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研究所所长金元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统计必须跟上发展的脚步,统计分类的变化折射的是经济格局的变迁和产业发展的轨迹。

2017年6月30日,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颁布。“适应国民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去年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很多新的类别已经加入。文化产业分类与整个国民经济的统计分类完全同步,相应地进行调整,总体是非常积极的,适应了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新趋势。”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祁述裕表示。

“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接近或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则会出现‘井喷’。国家‘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2020年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服务室主任王佳元告诉记者。

据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介绍,为适应当前我国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新形势,更好满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规划的需要,新修订的分类类别共设置9个大类,分别是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根据活动相似性,在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中类、共计43个中类,在每个中类下设置了若干具体的活动类别、共计146个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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