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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 如何处理家庭过期药品

2018-04-29 18:3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岳表示,我国过期药物得到正确处理的比例极低,这与普遍存在的药物浪费现象不无关系。他说:“目前我国大概有20%左右的过期药物可以得到正确处理。另外我国的药物浪费现象非常严重,之所以有大量的过期药物,就是因为我们的家庭储备用药太多。如何提高药物的使用率,减少家里药品储备数量,这也是新的药品管理法应该去考虑的,比如建立药品的分包装制度,也就是医院应该不再像现在这样卖整盒的药,要更经济、更节约,避免过期药物的浪费。”

王岳认为,虽然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作了明确要求,但并未建立过期药物的回收制度。“首先很多药物里含有有害成分,也就是经常说的是药三分毒,比如抗肿瘤药物,其本身有毒性很强的物质,所以过期药物的妥善处理是对环境安全和环境卫生有非常重要意义的。目前我们还没有在法律制度上建立过期药物的回收制度,这个可以在最近正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加入。因为发达国家都有相应比较完善的过期药物回收制度,比如一般在美国和日本使用企业回收模式,就是老百姓打一个电话,企业可以上门去更换过期的药物。还有德国,在药店一设立相应的回收渠道、回收窗口。”

据了解,虽然各地出台了一些过期药品处理办法的地方性规定,但是仅停留在“办法”和“意见”层面。而目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还仅靠个别企业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活动实施。究竟该如何破解过期药物回收难题?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 杨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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