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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与东部:对口合作两相宜

2018-04-13 08:26: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已达成一批合作成果,正形成早期收获清单——

东北与东部:对口合作两相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印发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有关省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这是继2017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国家层面对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工作的又一重要部署,标志着两大地区对口合作进入了全面推进落实新阶段。

为什么要推进两大区域间建立对口合作关系?这一安排又将在哪些方面推动东北地区加快振兴发展的步伐呢?就上述问题,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庆杰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

  全新的制度性创新

“这项制度是在新时代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而创造出的全新制度性创新,是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有益探索。”张庆杰说。

他表示,该制度首要设计意图是将东部地区发展的发展理念、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与东北地区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从而为破解制约东北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加快改革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全面振兴的发展目标提供重要助力。

据悉,各地横向互动的事务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口事务,如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支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等所采取的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扶贫等;另一类是合作交流事务,多是各地自主行动,如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等各类区域合作组织。

“在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省市层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明显不同于上述两类事务。”张庆杰指出,在两地对口合作制度的提出和推动中,国家不仅负责指导和支持,还作为一项政治安排提出方案加以实行。不仅如此,该对口合作还在中央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地方政府间充分商议和协调,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由中央政府印发实施,是一项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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