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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31条惠及台胞措施”落实继续取得积极进展

2018-04-11 14:21:1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赵博 刘欢)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介绍说,连日来,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落实工作,在文化、金融、社会交流及落实同等待遇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他说,在文化交流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将台湾同胞纳入文化领域奖项评选范围的具体实施办法。在金融方面,中国银行业协会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和大陆台资银行等单位加强合作,目前已有2个银团贷款试点项目成功落地,落地项目金额6.3亿元人民币,台资银行参与额度共计5500万元人民币。在社会交流方面,福建、江苏、山东等省正在开展台湾同胞参评当地劳动模范的工作,有的已经产生获奖人选,将按评选程序进行公示。

马晓光介绍说,浙江省温州市已为台企台胞落实同等待遇24条,包括台湾相关机构和人员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享受与大陆机构和人员同等政策,对台湾知识产权在大陆转化予以保护和激励;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可直接与行业主管部门洽商合作等等。

他还说,福建省厦门市10日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厦台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厦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五个方面推出了60条具体措施。其中有关“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内容已完全落地;同时,当地还结合实际增加了新内容,既涵盖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就医、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也涉及台资企业在行业准入开放、产业标准共存、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从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为台胞在厦生活提供便利,为台企在厦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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