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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如何管得住管得好?“软约束”外还需“硬措施”

2018-04-08 08:56:2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爱心人士和民间组织也行动起来,对流浪动物进行收养。50多岁的市民胡女士独自照顾流浪狗长达十多年,随着流浪狗数量越来越多,多次搬家寻找安置场地。目前,胡女士在合肥市大圩镇的流浪狗救助基地为数百只流浪狗提供容身之所。但资金和场地,仍是她面临的最大问题,这也是大部分民间救助组织面临的最大问题。

  多方参与建立“收容所”

文明养狗公约毕竟是一种“软约束”,虽然有一定效果但要想解决流浪狗问题,还需要“硬措施”。

合肥市城管局宣传处处长李大勇告诉记者,在合肥地区,城管部门对流浪狗还没有管理权限。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办法等规定,目前犬类的管理权限,还是由公安部门行使。从全国范围来看,只有个别地方的犬类管理设置在城管部门。但城管部门不具有人身强制和财产处罚权,养犬行为又多集中于居民小区,城管部门缺少执法手段,难以达到有力的执法效果。

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民警介绍,在处理流浪犬只伤人、扰民等事件时一般很难进行调查取证,只能进行教育、劝导、调解。对于有危害公众安全隐患的流浪犬只,捕捉、捕杀时既要保证自身安全,又要保证周围群众不被咬伤和受到惊吓,同时还要防止犬只逃脱,必须有专业人员和专用工具来完成。

在城市管理中,对流浪狗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收效甚微。李大勇认为,流浪动物管理首先涉及到动物疾病防控。流浪狗长期生活在外面,特别容易感染和传播疾病。即使发现了流浪狗,因为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很难有效的应对流浪狗带来的救治、传染病防控等问题。其次,涉及收容管理。目前犬类的领养机制尚未建立,流浪狗往往终身无法再融入市民生活,即使有流浪狗收容基地收容,由于这些基地多由热心市民创办,自身的生存都有困难,很难保证收容质量。此外,由于养犬登记管理制度的缺失,对于随意丢弃宠物的个人,缺少追责机制,同时也导致许多走失的流浪狗无法及时回到主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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